更新时间:2023.01.07
不可以。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是不一样的,股东会是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而董事会是股份公司的执行机构。是涉及到公司的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会来进行决定,比如说公司章程的修改,公司的合并与分立等等。而公司日常经营方针等事务是属于董事会决议的范围。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3)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聘任或解聘公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列席董事会会议,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3、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对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有: 1、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 3、制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6、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
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 1、列席董事会会议,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2、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3、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4、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破产清算取回权的行使的内容有: 1.权利人对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向管理人行使的取回权; 2.买卖合同约定标的物所有权保留破产时引发的取回权; 3.其他情况下取回权的行使。
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的权利如下: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 3、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 4、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职工代
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和解聘校长; 2、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民办学校理事会或者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聘任和解聘校长; 2、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3、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4、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5、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6、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
破产清算中担保债权一般在抵消债务人财产后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职工代表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的权利有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以下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 2、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清偿债务; 5、分配剩余财产; 6、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