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非法持有毒品情节严重的,又分两种情形: 1、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非法持有海洛因或冰毒42.5克以上不满50克的; (2)有法定从重情节的; (3)有两个以上酌定从
非法持有毒品情节严重的情形为非法持有海洛因或冰毒42.5克以上不满50克的;有法定从重情节的;有两个以上酌定从重情节的,情节严重的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主要问题有:非法持有毒品的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和公众的健康;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即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毒品;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非法持有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
非法持有毒品达到数量大的情形有很多,比如以下几点: 1、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一百克以上; 2、大麻油五干克、大麻脂十千克、大麻叶及大麻烟一百五十千克以上; 3、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4、吗啡一百克以上等等
非法持有毒品数量大的情形有: 1、非法持有可卡因五十克以上; 2、3,4-亚甲二氧基甲基苯丙胺 (MDMA)等苯丙胺类毒品(甲基苯丙胺除外)、吗啡一百克以上; 3、芬太尼一百二十五克以上; 4、甲卡西酮二百克以上; 5、二氢埃托啡十毫克以上
1、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共同持有毒品,数量较大,而行为人拒不说明毒品的来源、去向,司法机关也难以进一步查证的,在对行为人已经排除了共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可能,并排除了共同窝藏、转移毒品或者共同盗窃、抢夺或共同抢劫的可能性情形下,可以以
非法持有毒品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非法:只有生产、管理、运输、使用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的单位才有权利控制毒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掌握、控制毒品都属于非法。
非法持有冰毒10克以上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如果持有毒品在50克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毒分子为逃避打击采取“人货分离”的方式藏匿毒品,即使查获了毒品,因其矢口否认也很难认定其归属,可以结合以下证据综合认定: 1、在行为人身边或身上特殊部位查获毒品,即毒品在行为人的实际占有和支配下却不能作出合理解释。 2、在其住所或租用的房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起始时间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
无论多少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般最低量刑在十五年以上,如果有其他从重情节,也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运输毒品,这个在我国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而且要看自己是运输的什么毒品,还有自己的数量。法律另有其他规定的,应当依照其规定。
一、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秩序和公众的健康。 二、客观方面为具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即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而持有毒品。 三、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故意非法持有。 四、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