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1
公司解散情形主要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
符合以下情况的,可以认定为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 4、侵犯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
关于减刑的司法解释是: 1、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2、减刑的适用对象是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3、减刑的实质条件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规定为:构成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公司解散的法定情形如下: 1、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经过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作出公司解散决议; 2、公司因合并而解散; 3、公司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4、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等法律规定的情形。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
解释根据刑法修正案 (九)对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等的修改,立足于司法工作实际,针对近年来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办理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犯罪案件中呈现出的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司法机关依法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在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履约能力严重不足﹑信用严重缺陷或其客观行为表
合同解除的法定情形: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
非法拘禁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如果具有非法拘禁的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或者捆绑、殴打被拘禁人等情形的,构成非法拘禁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六种情形: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持有毒品有下列情形的应当立案侦查: 1、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等苯丙胺类毒品20克以上不满100克的; 2、氯胺酮、美沙酮200克以上不满1千克的; 3、三唑伦、安眠酮10千克以上不满50千克的; 4、氯氮卓、艾司唑仑、地西泮、溴西泮100千
非法持有毒品罪如果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