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6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1、选民资格案件;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选民资格案件或者重大、疑难
一审终审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最高院作的一审民诉案件; 2、不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以外的所有裁定; 3、督促程序审结的案件; 4、公示催告程序审结的案件; 5、以特别程序审结的案件; 6、依照破产程序审结的案件; 7、一审以民
二次判不离的情形有: 1、夫妻感情还没有破裂,有和好的可能; 2、一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夫妻双方都没有法定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况。
1、选民资格案件; 2、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 3、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4、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5、确认调解协议案件; 6、实现担保物权案件。
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包括两种案件: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现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形的,
刑事二审抗诉审理的情形主要有: 1、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于法定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 2、决定不开庭审理的,应当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关于民事诉讼二审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人民法院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法院未作审理、判决的,第二审人民法院
二审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判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利影响。 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以上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于18岁以下的人,孕妇和75岁以上
二审法院能减轻一审的量刑;二审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的处理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
下列情形重新审判:一审法院违反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以及其他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可以重新审判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一审法院违反刑事诉讼法中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违反回避制度的;剥夺或者限制当事人的诉权、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以及其他程序违法、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
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予以排除,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