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3
(1)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 (2)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3)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4)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5)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判刑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1、有自首情节的,可以在2-4个量刑格内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投案自首,没有其他从重情节的,一般可予减轻处罚。 2、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在
行政处罚从轻减轻处罚有的情节有违法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等。
对于当事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应当从轻减轻的情节有: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对于构成盗窃罪的犯罪分子,应当对其从轻处罚的情节包括: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为未成年人或者聋哑人、盲人的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依照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情形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以及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等。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情形有危害后果被行为人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行为人是被胁迫或诱骗而违法的;行为人向行政机关自首的;或者行为人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等。
故意伤害罪的减轻情节如下: 1、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致轻伤偏轻的; 2、被害人有过错的; 3、被告人全部赔偿或者大部分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4、有自首情节的;等等。
故意伤害罪死刑适用的情形有: 1、长时间暴力伤害折磨,致死人命的; 2、在被害人丧失抵抗、逃跑能力后,仍然故意伤害其特定功能器官的; 3、故意伤害被害人造成终生需要特殊护理的; 4、多次反复伤害被害人,造成不能恢复的严重功能性残疾的等。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罪减轻处罚的情况有: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