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4
贩毒罪是根据毒品的品种和数量来定罪量刑的。《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贩卖毒品的行为的处罚:毒品的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贩卖毒品少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法第347条),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的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构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数量大、情节严重的可判处死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已满十四周岁的人贩卖毒品应当负刑事责任。 一般来说,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为十六周岁,即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贩卖毒品的行为恶劣,造成的后果严重,故其刑事责任年龄有所下降。
已满十四周岁的人贩卖毒品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及强奸、抢劫或者贩毒等违法犯罪行为时,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根据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满十六周岁的人贩卖毒品负刑事责任。 但是,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