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根据民诉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确定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时,分三个层面处理。 首先,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除该条第三款规定情形外,不考虑该合同是否已经实际履行以及实际履行地点
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管辖权的确定如下: 1、如果当事人双方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管辖法院的,按买卖合同中约定的法院起诉; 2、如果没有约定的,买卖合同由被告人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包括约定地、交付货物地等。具体规定为: (1) 合同约
委托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如下: 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
确定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首先应确定地域管辖,即应当由何地的法院管辖,其次再确定级别管辖,即哪个级别的法院对该纠纷案件有管辖权。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地域管辖问题,一般的民事案件中,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不可以约定管辖。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专属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可以对纠纷的管辖法院进行约定,但是不能违反《民事诉讼法》关于专属管辖的规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
借款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管辖地分为两类:法定管辖地和协议管辖地。法定管辖地又分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对于借款合同履行地一直困扰当事人,也是很多法院立案产生问题的地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保险标的不同,管辖法院的规定也有所不同:因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究竟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专属管辖还是属于合同纠纷的特别地域管辖是其争议的焦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虽与不动产发生牵连,但因其诉争法律关系发生的依据是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合同,其性质仍属于债权债务纠纷,并非属于不动产物权纠纷,不适用
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常见的纠纷,通常是因为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问题引发的。 面对合同纠纷,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要分三步进行分析: 1、首先,看合同是否有有效的仲裁协议,或合同中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条
发生欠款纠纷,当事人当然可以选择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而诉讼的第一步,就是要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欠款纠纷中,法律规定的具有管辖法院就包括了:被告住所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以及合同履行地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但这并不意味着,借贷双方只能
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自行友好协商,解决合同发生的争议; 2、通过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是由当事人以外的调解组织或者个人主持,在查明事实和分清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引导,促进当事人互谅
出现保管合同纠纷时,从解决纠纷的方式上来讲,有以下两种方式: 1、协商解决,比如,违约方主动和受害方联系,向其说明违约的原因,以取得对方的谅解,或者受害方在发现对方的违约行为之后,及时和违约方联系,与对方协商以合理的解决纠纷。 2、找第三方
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了有效的仲裁条款,该仲裁条款能够排除人民法院对本案的管辖,应当由约定的仲裁委员会进行管辖; 二、涉案房屋为商品房,合同双方以共同的意思表示约定了有效的协议管辖,则应当由约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