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当事人可在行政处罚后的六十日内申请复议。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处罚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及时其提出复议的申请。
行政处罚催告时间为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过了十日的,当事人仍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内容的,行政机关是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行政处罚办案时间是:自立案之日起9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日。
行政处罚诉讼期限是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一般超过五年的,法院就不会受理;对于因不动产而提起诉讼的,超过二十年法院就不受理。
行政处罚的案底会在公安机关长期保存,很难消除。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有错误,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发起行政诉讼,这样在行政处罚被确认错误而依法撤销后,不会留下行政处
行政处罚的复议时间是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行政机关对于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可以延期至最多不超过二年。因为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一般是二年;超过二年未被追责的,一般不再给与行政处罚。所以延期处罚的期限也不得超过该期限,具体的期限则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合理地予以决定。
关于行政警告处分期限的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分期一般为半年、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后由单位通知当事人或当事人自行申请解除,同时,在处分期内,当事人有重大立功表现,获得一等功以上的可提出申请,提前解除行政警告处分。
行政复议决定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发生法律效力。《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且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