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
临时监护人的职责有这些: 1、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 3、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利; 4、保护监护人的其他合法权益; 5、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第一、二款规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监护人履行的责任如下: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未成年人监护人范围具体规定如下:一般监护人应该是其父母,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可以担任临时监护人的人有: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以下原则来确定: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
未成年人的父母;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确定有法定监护以及指定监护,父母是未成年子女当然的监护人,若是父母没有出现不能监护的情形,就必须进行监护。对于监护人的确认有争议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可以指定监护人,也可以直接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
未成年监护人职责有: (1)保护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人身; (2)管理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财产; (3)未成年人的父母既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同时,也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防止其生命健康权被不法侵害;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保证被监护人在生活方面的基本需求;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保证其财产不受不法侵害。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可以处分其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