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租房合同中的定金能退,但具有一定的限制。出租人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在以上基础上双倍返还定金。承租人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效力:对于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一旦被撤销,则该行为自始无效。如果债务人已与他人达成买卖合同但尚未交付财产,则该合同将因被撤销而自始失效。
债权人能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第五百三十九条对于债权人撤销权做出了具体的规定,目的是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能否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但由于撤销权的行使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情形的不同,很难操作
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在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其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该行为。
债权人可以对保证人行使撤销权。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情形有: 1、债务人无偿赠与或遗赠财产的; 2、放弃到期债权的; 3、放弃未到期
不可以。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实施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所以,债务人不可以行使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务人须于债权成立后实施行为。 2.债务人的行为须为使其财产减少的财产行为。 3.须债务人的行为有害债权。 4.债权人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是债务人与第三人主观上有恶意。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务人必须在债权成立后实施。 2、债务人的行为必须是减少其财产的财产。债务人不以财产为标的,或者以财产为标的,但不减少财产的行为(如放弃遗赠),不得撤销。 3、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有害。所谓有害债权,是指债务人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不可以行使撤销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继承权是基于身份权而产生的。
1.无偿赠与财产; 2.放弃到期债权; 3.放弃未到期债权; 4.债务人与次债务人恶意延长履行期限; 5.放弃担保物权; 6.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 7.以明显高价收购财产; 8.以自己的财产设置抵押权、质权。
债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由于自己意志以外的原因不可能知道撤销事由的发生,债权人在债务人的处分财产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