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行政复议的范围有以下这些: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
行政复议的范围包括: 1、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违法财产、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决定不服的; 3、对行政机
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
抽象的行政行为以及下列行为不属于可以立行政诉讼案件的范围: 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
《行政复议法》对于可复议事项范围的相关规定,复议范围包括: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的决定侵犯了自身权利或申请没有及时依法办理在内的多种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情形。
不属于税务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有当事人对与税务有关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不服的案件;或者当事人对法律规定由税务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不服的案件等。
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而当事人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行政合同如果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且合同中的内容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例如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情形如下: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行政复议受案的范围:行政相对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而提出的复议申请;不服行政强制措施而提出的复议申请;不服行政许可决定而提出的复议申请;以及不服行政确权行为而提出的复议申请等。
行政复议受案的范围,一般有以下的三个,具体如下: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查封、扣押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