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2
房产抵押担保人的条件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拥有承担担保责任的能力。一般的法人,公民及其他组织都可以作为但保人的主体,但是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可以作为保证人。
房产可以抵押担保,但是房产进行抵押担保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在办理抵押登记时设立。且进行抵押的房产应当是产权没有争议,属于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财产范围。
担保证责任是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则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
1、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2、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抵押权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应的担保;抵押人不提供
不能作为抵押担保的财产有: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
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十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主债权是相对于债权中的附属债权而定的,规范主债权的合同就是主债权合同。抵押担保则是债权的一种担保方式。
房屋抵押不能约定担保期限。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规定,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
房地产抵押担保的范围: 1、主债权。又称原债权、本债权,是担保的重要内容。 2、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约定利息。 3、延迟利息。指由于债务人延迟履行而导致的利息,延迟利息是法定的附随性债权,因此不必经当事人特别约定或登记,即属于房地产抵押的担
抵押期间的房屋可以转让,但需要通知抵押权人,并且不得损害抵押权人的权益,转让房屋所得款项用于清偿抵押债权。受让人注销抵押后,可以办理过户登记。
担保公司房产抵押流程如下: 一、提交所需证件。 二、专业评估。 三、签署委托协议(在银行面签合同)。 四、签署抵押借款合同。 五、公证。 六、办理房屋抵押权证(他项权利证)。 七、借贷、放款。
有抵押的房产要行使抵押权,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抵押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