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可从认定书的审查角度来确定其效力。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一种证据,应当具有证据的基本特征,即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因此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加以审查判断是证据使用的必然要求。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有经过审查确认,才能依法确定其证明效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不影响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一方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字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而且复核以一次为限。申请复核的时候要明确请求以及理由和主要证据。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享有申请复核的权利。复核过程中有以下情形发生时则复核终止:第一,复核审查期间,申请人提出撤销复核申请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终止复核,并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核在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
不能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提起复议,但可以提请书面复核申请。根据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属于行政行为,不能对其提起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诉讼,但是对其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责任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复核申请。
交通事故交警队迟迟不给责任认定书,有以下处理方式: 一、若超过了法定的期限,当事人可以向交警部门询问、投诉或者向上一级交管部门投诉、举报; 二、若未超过法定期限的,可以向交警对讯问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间。 关于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期限
交警迟迟未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是由于交警的不作为导致的,当事人就可以向上级交警管理部门、人们检察院进行控告。不过,大多数情况下,交警部门未能及时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都是由于检验和鉴定的结果还没处理好,如果是这种情况,当事人就不能投诉
对事故认定书不服但是已经签字的,也可以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在三天之内申请复核。所以即使签了字,对事故认定书不服也是依旧可以申请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