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1、主张主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有的抗辩或其他类似的权利。 2、基于保证人地位特有的抗辩权,即先诉抗辩权。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此项权利。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先诉抗辩权。 4、基于一般债务人的地位应有的权利。
合伙人享有的权利: 1、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和经营积累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 3、根据合伙经营的需要,合伙人有权推举负责人,负责合伙经营的主要工作。 4、合伙人对于
保证人的权利包括: 1、先诉抗辩权,适用于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而直接起诉一般保证人的情形; 2、一般债务人应有的权利,保证人是债务人,因而应享有一般债务人的权利。
债务人的权利包括不安抗辩权、或者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诉讼时效抗辩权等权利。而先履行抗辩权等权利是在当事人互负的债务有先后顺序时行使,而诉讼时效的抗辩权是在过了诉讼时效后行使。
辩护人的权利如下: 1、根据事实和法律,独立进行辩护。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 4、提出辩护意见权。 5、在案件的审判阶段,辩护人有权至迟在开庭3日以前接到人民法院的出庭通知书。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7、经被
辩护人享有的权利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 (2)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权和会见通信权; (3)调查取证权。这是辩护律师的权利,其他辩护人没有这项权利; (4)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 (5)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
著作权的权利人不包含的范围是:非作者,或其他依法享有著作权人员以外的人等。如果是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权利人不包括委托人和受托人合同约定的权利人以外的人员。
独占权又称之为专有权。是指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子以自由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结构中的单独所有权要素。即专有所有权,指区分所有人对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
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债权人享有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免除债务的权利,转让债权的权利等,债务人的权利则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等。
人格权包括的权利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包括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同时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人身权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的权利。人格权是法律所确认的与作为民事主体必要条件的身体、人格相联系的权利,人格权随着权利主体的存在而存在,并随权利主体的消亡而消亡,如公民的姓名权、生命健康权、名誉权、肖像权等。身份权是权利主体因一定的地位和资格而
担保法已经失效,而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以及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等。但上述权利必须是债务人或第三人有权处分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