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主要形式: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自留土地,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即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是仅集体成员且不能用于非农业建设。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出让、转让或者是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且依法取得建设集体土地用地的企业,因破产或兼并等情形可以依法转让,但是不得出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转让。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抵押条件:抵押登记应当以土地使用权登记为前提。经县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登记的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和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其他类型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变更: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消名字不可以,仅可依法变更。集体土地使用证更名应由用地者填写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说明变更依据和变更内容同时提供证明材料,根据集体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的内容项目进行实地调查审核权属并进行地籍测量,审核通过更换土地证书。
变更的流程如下: 1、到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填写变更登记申请表; 2、提交转让合同等变更登记原因证明材料; 3、受理申请后,如果审核通过,予以办理变更登记。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应向村委会递交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村委会签署意见签字盖章交由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根据上报资料现场勘测,审查合格上报县国土资源局;县国土资源局接件后,进行资料审核并到现场进行勘测;合格后报县政府进行审批;张榜公示7
1、申请 (1)、由农村村民个人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 (2)、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一份。 (3)、土地权属材料(82年5月14日以前,提交村、队权属来源证明书2年5月14日以后,提交农村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目前认为是没有期限限制的。但是就农村土地承包而言,对于承包期限,法律作出了相关规定。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耕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限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