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2
遗嘱继承人死亡的,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在继承之前死亡,则适用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人死了遗产一般由下列主体继承: 1、如果留有遗嘱的,遗产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 2、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别是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丈夫死亡后,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 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规定若是所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死亡,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依照我国《继承法》,继承开始后,应当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及时将消息告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若没有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但不能进行通知,则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丈夫死亡后,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的,按照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来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
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遗产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割。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
丈夫死亡后遗产的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被继承人通过遗嘱指定的任何自然人。与被继承人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且履行了协议规定的义务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