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一、强化父母的第一监护责任,发展完善家庭监护制度。修订后未保法在总则、家庭保护、司法保护、法律责任各章中,用多个条款对父母的第一监护责任和家庭成员的协助义务进行强化、细化,突出了家庭监护主责,细化了监护职责和委托照护等制度,强化了家庭监护责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办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应当照顾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并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人办理。 2、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将审前羁押的未成年人与羁押的成年人分别看管。对经人民法院判决服刑的未成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另外,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
关于未成年犯罪的法律规定有: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情节恶劣的,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犯刑法八类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
非法采砂罪的无罪辩护的内容,有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内容;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内容;或者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等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是父母,当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过未成年所住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的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通常是父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
对未成年人的学校保护有:学校应保护学生在校期间人身安全,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学校要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得因学生或者其父母的民族、职业、教育程度等,对学生进行区别对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接尘作业; (二)《有毒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有毒作业;等等。
国家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有:国家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未成年人依法平等地享有各项权利,不因本人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民族、种族、性别、户籍、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等受到歧视。
家庭保护、司法保护、学习保护、社会保护四种。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 (二)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 (三)教育与保护相结合。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
我国宪法、刑法、民法典、义务教育法、等许多法律法规,都对保护未成年人作出了明确规定 另外,我国还特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两部专门法律,从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四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在保护未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