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破产清偿顺序为: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2、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补偿金; 3、破产人欠缴的除上述以外的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为: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2、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 3、破产财产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和规则如下: 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3.
保险公司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等; 3、欠缴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4、普通破产债权。
保险公司在破产之后,其财产的清偿顺序为: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社保费用;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分配完毕,由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未得到
申请破产以后,财产的清偿顺序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清偿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