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具有法定情形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3、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
行政处罚是公安确定的,一般行政案件有三种情况,分别是不用行政处罚(口头说,没有书面文书)、行政处罚执行(罚款、行政拘留,有案底)、刑事拘留转行政处罚刑事拘留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不再执行(可能并处罚款,有案底)
免于刑事处罚一般不能保住正科。公职人员,免于刑事处罚是确定了犯罪行为但是未予刑事处罚,不会直接开除公职。 免于刑事处罚是确定了犯罪行为但是未予刑事处罚,不会直接开除公职。法院决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被羁押期间减发和扣发的工资、奖金、津贴、补
轻伤能否免于刑事处罚,过失致人轻伤的,可以,如果是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的,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
累犯依法要从重处罚。但是否免予刑事处罚,要根据具体情节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一般来讲,醉驾属于危险驾驶罪的部分。此次最高法出台的指导意见则明确: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不是累犯。《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免除刑事处罚有案底。免除刑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前提是有罪,结果是免罚,不同于无罪。因此,免除刑事处罚有犯罪记录和案件背景,需要接受警告或道歉、赔偿损失、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等。 刑事处罚的免除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