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3
刑诉法关于撤诉的规定有: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应当按撤诉处理; 2、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等。
死刑缓刑规定: 1、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2、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刑诉法154条的内容有,依照本节规定采取侦查措施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使用该证据可能危及有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技术方法等保护措施,必要的时候,可以由审判人员在庭外对
新刑诉法第六十五条的内容: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刑诉法16条的内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等六种情形下,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根据最新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5条是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规定。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是可以先行拘留的适用情形。 根据该法条的规定,对于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如果存在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以及犯罪分子可能妨害作证、逃避法律制裁、不拘留难以实施抓捕等法定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予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如果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等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
刑诉法47条主要内容是: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是在查封、扣押涉案财物时的注意事项。造成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依法扣押、查封涉案物品,所扣押、查封的必须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物品,并且列出清单,见证签名盖章备份。
刑诉法129条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勘验指对具有物证意义的痕迹、物品或尸体进行的检查。犯罪现场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的地点和遗留有同犯罪有关的痕迹和物证的场所。犯罪现场是客观存在的,任何犯罪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是关于刑事拘留的内容,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
刑事诉讼法82条的内容是: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