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9
不可以口头放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因此,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可以放弃继承,但是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不需要公证,只需要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
明确放弃继承后悔之后不能继承,情况如下: 1、继承人在表示自己放弃继承权之后,若遗产还没有开始继承,如果继承人反悔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撤回放弃继承权,之后法院再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是否采纳; 2、但如果遗产已经分配完了就不能再反悔; 3、要是
放弃继承权这一意思表示,如果在生效后不允许随意撤销。按照民法原理,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但是,放弃继承权并非绝对的不能撤销。撤销意思表示必须在一定的时限内行使。
法律允许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放弃遗产继承权一般是不可以再次继承的,但如果放弃遗产继承权后出现反悔的,可以在遗产继承事实发生之前提出,如果已经发生了继承的事实的,则不可以再次获得遗产的继承处理。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具体规定如下: (1)在放弃继承权以后,对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就失去了继承权,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2)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首先,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转继承中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 其次,继承的主体不同。代位继承中的继承人只是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转继承中的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开始后通常应由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来通知。如果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所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继承人继承的一种继承制度。 该死亡继承人称被转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