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0
有以下两种类型:土地划拨使用权;土地出让使用权。土地划拨使用权,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或者缴纳了补偿、安置费用后,或无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出让使用权,指的是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内容如下: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面积总合,其中地类面积;3、
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的区别:1.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2.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3.土地用途不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无偿取得的或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以向国有土地所有者代表支付出让金为对价而原始取得的有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权利人依法享有使用国家所有土地的权利。其主体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所有符合依法使用中国国有土地条件的,包括境外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可成为国有土地的使用者。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权利包括包括对土地的使用权,处分权和获取收益权,但对土地的使用和处分都必须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才行,同时,也必须要依法办理了土地使用证这些权利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
土地使用权类型转让方式包括: 1.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 2.抵债,是买卖的一种特殊形式; 3.交换,土地使用权的对价是其他财产或特定的财产权益; 4.作价入股; 5.合建; 6.赠予; 7.继承。
土地使用权补偿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国家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须提前收回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对使用权人进行补偿; 2、农村征收集体土地,对于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