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0
监护人主要有以下职责: 1、保护被监护人的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2、管理和保护被监护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的民事活动,代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执时提起诉讼; 3、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被监护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哥哥姐姐也可以担任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有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未事先确定监护人的,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确定监护人。
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主要有四方面内容,即社会保护、学校保护、司法保护和家庭保护。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特殊之处即在于他们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话,应该要负一定的刑事责任,但是考虑到其年龄还不够成熟,所以在判刑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对其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履行监护职责要以尊重未成年人权利为基础。这是监护人履行职责的原则与要求。成年人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应当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立足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出发点,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必须承担以下监护职责: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
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后,他的监护人确定有顺序限制。 具体的顺序是,首先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担任;当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则由有监护能力的兄、姐担任监护人; 如果没有兄、姐或者兄姐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则由其他关
监护人一般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即法定监护人,根据我国法律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监护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1、食品、衣服、生活、医疗条件,确保未成年人的生存和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正确教育未成年人的思想和行为
监护人的职责分为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对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至于财产监护,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如果父母健在,那么监护人就是父母,有两个监护人,如果父母去世或者因为各种原因丧失监护能力了,则监护人按照法定顺序有其他人担任,可以是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
有下列职责:1.保障被监护人的基本生活。2.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3.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权益。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对未成年人应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等方面的培养,约束被监护人的行为,防止其实施不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