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在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的案件中,举证责任的划分,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推定院方是存在过错的,此时院方的举证责任就是需要作出自己在实施医疗救治的过程中不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果无法举证的,或者证据不足的,将默认医疗事故成立,需要承担医疗事故责任。 根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条第 (八)项: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依照下列原则确定举
医疗事故属于民事纠纷,举证责任的分配由谁主张谁举证。一方主张对方对医疗事故的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应当承担证据证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取。
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但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并不是对所有的待证事实都承担举证责任,原告对某些事项也将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一)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
患者承担举证责任。患者应当提交到该医疗机构就诊、受到损害的证据,无法提交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诊疗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的,可以依法申请医疗损害鉴定。
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是指举证责任在诉讼主体之间的合理分配,即举证责任在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合理配置。举证责任的分配所要解决的问题首先是谁应就何种事实负举证责任,以及在争议的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谁应当承受不利的诉讼后果。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主张法律关系变更、消灭或者权利受到妨害的当事人,应当对该法律关系变更、消
在行政诉讼中,关于举证责任的分担规定包括: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的举证责任。
行政诉讼的举证责任,是法律规定由特定的当事人对特定的事项所承担的提供证据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责任,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不能证明其诉讼主张成立的,将承担败诉或不利后果的法律制度。
(一)被告负举证责任的原则: 1、被告对作出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卷宗主义原则。即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必须先取证,后裁决,奉行证据在先原则。 3、被告怠于举证,视为没有举证,要
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
交通事故证明书中责任的划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程度,来划分。一方当事人存在过错的,承担全部责任;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存在过错的,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各方均无过错,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