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8
行政单位轮岗制度为:县乡两级政府工作部门的公务员轮岗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地、市政府工作部门担任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同一政府工作部门内部不同科室之间轮岗。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工作部门担任处级领导职务的公
刑诉回避制度一般适用于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还适用于鉴定人员、翻译人员和书记员。回避可以自行回避,也可以申请回避,还可以指令回避。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
回避制度的适用对象主要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判人员或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 4、审判人员接
关于国企亲属回避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意见》要求实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国有企业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
回避是指公安司法人员因与案件或案件的当事人具有某种利害关系或其他特殊关系可能影响刑事案件的公正处理,而不得参与办理该案的一项诉讼制度。 刑事回避制度适用人员: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30、第31条和最高两院解释,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质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直系亲属定义、范围比较模糊,一般认为直系亲属的范围广于直系血亲。而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有关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回避情形时,不得参与案件的审理,已经参与的要退出该案
回避制度是为了维护庭审公平的制度之一。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有: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鉴定人等。回避制度,是指审判人员和其他法定人员在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时,退出对本案审理的制度。回避制度是为了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判而设立的
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回避的两种情形是:本人主动回避和利害关系人申请回避。公务员执行公务时,如涉及本人利害关系或者涉及与本人有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本人应当申请回避。
回避的原因: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回避的决定: 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