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行政强制执行的时间限制:如果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可以在行政决定的履行期限后立即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则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依法请求法院执行。
执行期限为六个月,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强制执行期限内申请,超期申请的法院不支持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申请人丧失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上述二年从法律文书也即判决书或者裁决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若未规定履行
强制执行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但是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也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两年有限期的计算一般是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一般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
强制执行的有效期限一般是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行政处罚强制执行期限: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生效的行政判决,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为180日。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
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二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期限,是复议期限或诉讼期限届满后的三月内。如果当事人在上述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也不履行的,则无强制执行权力的行政机关可以在该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内请求法院予以执行。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在三个月内,依照本法规定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期限两年失效。 强制执行一般流程如下: 1、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当事
法院强制执行时一般是生效判决后6个月内结束,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有本院院长批准,法院会采取多种方法执行被申请人的财产,如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根据我国民事
强制执行的执行期限是两年。根据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