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第一继承人,也就是继承法所说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首先,需要确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范围。根据继承法第10条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包括了: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以及被继承人的父母。同时根据继承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时候,实行男女平等以及平等
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一般情况下会丧失继承权。篡改遗嘱的继承人会丧失继承权,这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继承人存在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的行为,并且这种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的,该继承人就会丧失继承权。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通常是:配偶、子女、父母。子女,通常包含包了生子女、非婚生的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含了生父生母、养父养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继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
目前在中国,继承的方式有:遗赠、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及法定继承。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财产的第一继承人就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之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
要办理遗嘱继承公证,首先要确认遗嘱的真实有效性。也就是说,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在意识清醒情况下自愿作出的。然后就可以前往不动产所在地,或者被继承人死前的住所地的公证部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具体来说,继承人需要提交以下的资料,经由公证部门
房产遗嘱的内容如下: 1、标题写明“遗嘱”; 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公民身份号; 3、简要写清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 4、写明订立遗嘱人房产的准确位置; 5、写明遗嘱人对房产在去世后如何处理的意见,有关继承人应
自述遗嘱要写明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身份的说明; 2、立遗嘱人委托的遗嘱执行人的说明; 3、立遗嘱人的遗嘱法律效力的说明; 4、立遗嘱人持有财产的说明。例如:存货、房产、名下股票、车辆、现金、投资、债权等,以及相关的产权证、合同以及凭证,
代书遗嘱又可以称为“代笔遗嘱”,立遗嘱人由于自身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书写仅可口述内容,故委托他人代立遗嘱人书写遗嘱。 代书遗嘱应按照以下方式书写: 1、立遗嘱人在口述遗嘱内容时,需由见证人代替立遗嘱人书写遗嘱。 2、代书遗嘱时,必须
首先,遗嘱分为带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和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哪一种遗嘱,都必须在立遗嘱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订立。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并签名,注明年、月、日;公证遗嘱要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代书遗
遗嘱继承也可以办理公证。具体来说,应当在被继承人生前办理公证手续。被继承人本人应当亲自前往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或者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公证手续。被继承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自己的公证申请,具体的表格可以在公证处领取。同时,被继承人
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关于法定继承中,对第二顺序继承人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是指在法定继承中排在第二顺序来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具体包括以下三类人:1、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2、被继承人的祖父母;3、被继承人的外祖父
不符合以下任一无效情形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1、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所立的遗嘱无效。也就是说,立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其所立的遗嘱才有效;2、受欺诈、胁迫等而立的遗嘱无效。即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3、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在遗嘱与遗嘱之间,如果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一份为准;如果数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的,以公证遗嘱为准。对外,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