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代位继承人适用的范围一般如下: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3、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孩子。代位继承通常是指,被继承人的孩子死于被继承人前时,让被继承人孩子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
儿媳不是直系血亲,不享有代位继承权。享有继承权的人已故,应当有其继承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即享有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所需条件: 1、能够成为代理继承人的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代理继承人; 2、代理继承人是被代理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以代理继承; 3、代理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父母所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代理
要看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的,是有继承权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则形成了事实扶养关系: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
养子女可以代位继承。养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平等的权利,他们与养父母之间的关系与亲生子女与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一样的。 如果养子女想要代位继承,则需要养父母先于其父母死亡。在继承时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不得代位继承的条件: 1、旁系亲属和姻亲不适用代位继承; 2、遗嘱继承也不适用代位继承; 3、因谋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原因被剥夺继承权人先于被继人死亡的,其子女也不适宜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的特征: 1、代位继承的发生必须建立在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3、位继承人一般只能取得被代位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的遗产范围限定在被代为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部分内。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
代位继承效果如下: 1、由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取代了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个继承人,分配死亡子女可以分配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代数限制; 3、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履行主
具备代位继承的成立要件时,代位继承人以被代位继承人之顺序进行继承。代位继承在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代位继承人,则由他们共同继承,按人数均分被代位人的应继份额。
丧葬费一般是不能代位继承的,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丧葬费是被继承人死亡时获得的,丧葬费不是遗产;但是如果是剩余的丧葬费可以代位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