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1
成立一个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有一个自然人投资人;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4、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程序如下: 1、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申请; 2、提交设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申请设立分支公司,即外国银行分行和外国保险公司分公司、外国石油公司分公司,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就可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外国企业分支机构申请设立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文件: (一)由外国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的分支机构
首先,需要在公司内部达成解散协议,然后,需要进行清算,成立清算组并展开清算,公司清算完毕后,应当公司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具体又包括税务注销(国税、地税)、工商注销和银行注销
公司清算中剩余财产的分配,应当遵循以下规则,即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这里所指的剩余财产,是指公司财产按照法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未作清偿的不得分配。
注销合伙企业,一般有四个流程,具体如下: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2、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3、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决定是否受理; 4、
1、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 2、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3、企业登记机关作出准予注销或不予注销的决定。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其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企业分支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为分公司;一种为办事处。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 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规定,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
国有非企业改制程序为: 1、成立重组工作组; 2、企业向发改委申请重组; 3、选择重组方式,制定重组计划; 4、企业将重组方案报审批; 5、清产核资及产权定义,进行资产评估; 6、按批准方案组织实施; 7、办理新公司注册相关手续。 有限责任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申请登记表; 2、原审批机关批准的文件和原登记机关同意外出设立分支机构的核准函; 3、隶属企业董事会的决议; 4、隶属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需登记机关盖章有效); 5、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