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4
股东未出资的法律责任有以下几种情形: 1、虚假出资:是指宣称其已经出资而事实上并未出资,其性质为欺诈行为; 2、抽逃出资:是指在公司成立后资本验资之后,将缴纳的出资抽回,其性质亦属欺诈; 3、迟延出资:是指股东不按章程规定的期限交付出资或办
股东出资不足的解决办法如下: 1、足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补缴。非货币出资的差额补足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规定价额的,应当由该股东补足其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即未缴纳出资
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股东出资未到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内部责任:向公司补足出资并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向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权利受到限制直至解除股东资格;二是外部责任,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
股东出资不足的,对内应当承担违约的责任。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出资不不实是不能解除股东的资格的,只有抽逃出资法定情况下才能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
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 1、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 2、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因为出资不足导致公司无财产清偿债务,在应当出资的范围内承担偿还责任。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股东出资不足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全额补缴出资责任。即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补足非货币出资差额的责任。即股东交付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格明显低于章程规定的价格的,由股东补足差额; 2、违约赔偿责任。未缴纳
公司股东出资责任如下: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 (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法律责任是,承担补足出资额的责任,并且要向其他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如果股东经合理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将股东除名。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包括发起人和认股人)在公司设立或者增加资本时,为取得股份或股权,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的责任有违约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
未出资股东应当对于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按时足额缴纳出资是股东之间的合同义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