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为:因医疗费用和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从建筑物中抛出或坠落的物体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有: 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丧失商业信誉; 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
肇事车辆司机执行职务过程中,擅自进行与执行职务无关的活动而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承担赔偿责任,车主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
认定为连带责任的情况是: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4、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个人财产的,对公司
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 1、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丧失商业信誉; 2、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3、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可能; 4、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等其他情形。
可以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如果后履行一方已经濒临破产,处于停产或半停产,遭受经营上或财产上的重大损失,因资金困难而不能支付相互间先期发生的债务,已经严重影响到先履行方债权的实现,均可认为属于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
保证分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法定事由除外。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
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 1、意外事件; 2、正当防卫; 3、紧急避险; 4、未满14周岁的人犯罪的; 5、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6、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7、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等等。
醉驾不追究责任的情况如下: 1、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已过起诉期限的; 3、特赦免除刑罚的; 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告知处理的犯罪,未告知或者撤销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