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刑事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首先会到场侦查,符合条件的,及时立案。然后就开始对案件进行侦查,追捕也是公安机关常用的强制措施之一,公安机关锁定犯罪嫌疑人后,为了防止其逃跑,要启动追捕程序。
检察院不起诉检察长说了算,检察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制作《立案决定书》; (2)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应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将不立案的原因和理由通知控告; (3)经审查认为控告、检举的犯罪事
有用。根据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是七日。第九条对民事、行政申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分别情况作出处理:(一)不服同级或者下一级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的,移送本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审查处理
如果法官有违法违纪行为,可以到法官所在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到法官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即当地人民政府的纪检监察部门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投诉;还可以直接到各级纪委的网站上进行举报。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信函、网络还是口头举报等方式,最
检察院不提起公诉,说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因符合法定条件不追究刑事责任。换句话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释放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存在“没有犯罪事实不起诉”、“证据不足的不起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应按照具体案件情况分析,1.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2.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3.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人民检察进行抗诉是有一定条件的,当案件不符合抗诉要求时,人民检察院自然不进行抗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陈检察院进行抗议。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
检察院抗诉书一般需要包括以下内容:标题、具体的刑抗字序号、判决书认定部分犯罪事实与引用证据不当、案件的主要经过、人民检察院的名称、抗诉书的主要内容、订立检察院抗诉书的具体日期、院章、抄报的人民检察院名称。
检察院抗诉书一般需要包括以下内容:1、标题。人民检察院抗诉书;2、具体的刑抗字序号;3、判决书认定部分犯罪事实与引用证据不当;4、检察院抗诉书的主要内容;5、案件的主要经过;6、人民检察院的名称;7、订立检察院抗诉书的具体日期;8、院章;9
检察院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针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需要强调说明的是公诉权问题。广义上的公诉权,是指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追诉犯罪的权力,包括立案权、侦查权、审查起诉、提起
检察院不起诉,需要经检察长或者上一级检察院签字,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