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2
可能会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有: 第一,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第二,可能实施新的犯罪; 第三,企图自杀或者逃跑; 第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 第五,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串供。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刑事案件公安逮捕含义是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批准,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但是逮捕还是由公安机关执行。
有权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的机关是公安机关。对于任何公民的逮捕,除法院决定逮捕或者检察院对自侦案件的决定逮捕的以外,必须经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律由公安机关执行。执行逮捕的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且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有以下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可能实施新的犯罪”“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等社会危险性。
逮捕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与是否适用缓刑无关。 根据法律规定,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 (1)针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
意味着检察机关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涉嫌犯罪被逮捕后如果符合监视居住的条件的,可以监视居住。即符合逮捕条件,但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等情形之一的,可以监视居住。
1、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时,首先必须要有逮捕证。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逮捕决定书、决定逮捕通知书或者人民法院的逮捕人犯决定书以后,由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发逮捕证。 2、执行逮捕时,必须向被逮捕人出示逮捕证。执行逮捕的人员对于抗拒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