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2
被告人口供是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定七种证据之一。其客观真实性在刑事诉讼中有重要意义。犯罪嫌疑人是否实施了犯罪,其本人最清楚,如果他能如实供诉,就能够交待出案件的全部事实情节,从而成为反映案件事实最详细的最真切的证据;即使案件不是被告人所为
法庭辩论技巧对律师业来讲,亦称“庭辩艺术”,主要体现在文字表达和语言表达上: (一)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每一位律师在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材料的组织必须做到: 1.字斟句酌,用词准确; 2.调配
故意杀人辩护意见书都包括以下内容: 1、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 2、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如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能否成立;有无不负刑事责任的其他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情形等。 3、结束语,对被告
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辩护的条件: 一、从犯罪构成理论入手作无罪辩护。 二、从“证据不足”和“罪疑从无”进行无罪辩护。 三、从“程序违法”进行无罪辩护。
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辩护词的内容:犯罪嫌疑人的名字和本案的罪名,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说明辩护人对本案的准备工作,概括的说明一下辩护人对此案的观点。接下来才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写完辩护理由之后写辩护人的姓名的日期。
进行工程索赔的技巧有: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引起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
故意杀人罪的特点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他人的生命权。这是故意杀人罪不同于其他犯罪的本质特征。生命权是人与生俱来的权利,不被非法剥夺。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一般来说,人的生命始于出生后独立呼吸,最后心脏停止跳动。在此期间
故意杀人罪的特点是: 1、犯罪侵犯的对象是生命权; 2、犯罪在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生命; 3、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 4、犯罪在主观上是故意的,即行为人主观上有非法剥夺生命的目的。 故
辩护人的需要注意的主要有: (一)辩护律师和其他辩护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 (二)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应当及时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其接受委托的情况; (三)参加法庭审判时要遵守法庭秩序; (四)不得违反规定会见法官、
开庭时应当注意紧紧围绕着自己的诉讼请求进行,对于自己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同时应当注意控制自己的情绪,沉着应对对方提出的请求与答辩,不宜过度情绪化,导致庭审混乱,影响法官判决。如作为原告方要尽可能将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进行阐述,客观讲
一、当事人在法庭上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本着对自己有利的原则进行陈述。具体的陈述内容,应该根据自己案情发展,灵活进行。 二、在民事诉讼中,当事双方的权力是平等的。法院会依法保护,在庭审时,双方为自己辩解的权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
辩护词一般包括首部、正文、结束语三部分。首部主要包括三部分,即标题、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和前言。正文包括辩护理由和辩护意见,这一部分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一是对自己的发言作一小结,提出结论性的意见,以加深法庭对自己辩护观点的印象;二是对被告人如何
1、首先注意以下答辩期的规定。一般,被申请人在收到申请书和证据之日起享有十五日的答辩期,如果对方当庭进行举证,被申请人对证据内容无法当庭确认的,可以要求答辩期,在庭后详细核实后再进行答辩; 2、答辩时,应当围绕对方主张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