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9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
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意思为: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监视居住的执行机关则是公安机关。
犯罪嫌疑人存在下列情况的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
嫌疑人被监视居住需的条件有: (一)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二)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三)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四)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监视居住的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应当核实犯罪嫌疑人的住处。犯罪嫌疑人没有固定
以下情形会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是唯一一个不能自理的人的扶养人; 4、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合适;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的实施: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及时将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
同一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可以因同一案件被进行两次监视居住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有对其进行监视居住的决定权。《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为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
犯罪嫌疑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要会见律师的,需要经执行机关的批准。辩护律师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等材料,向执行机关申请会见。监视居住就是指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监视居住条件的人在住处或被指定的居所执行的刑罚。一般是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遵守的规定如下: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人未经执行机关即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遵守以下这些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监视居住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离开指定的区域,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强制方法。监视居住的种类包括:住所监视居住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与是否被判刑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