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6
假释考验期的折抵标准是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的,其已经执行的假释考验期不应予以折抵刑期。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后,其已经执行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应当予以折抵数罪并罚时或者收监执行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当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四个条件时,可以宣告缓刑,如果犯罪分子是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妇女或者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则应当适用缓刑。累犯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缓刑考验期一般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那一天。也就是如果不针对一审的审判结果提起上诉,那就在判决宣告之日起的十天后开始生效。如果上诉或抗诉后,经过二审判决或裁定仍然维持原判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情况下,缓刑考验期一般从判决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那一天。也就是如果不针对一审的审判结果提起上诉,那就在判决宣告之日起的十天后开始生效。如果上诉或抗诉后,经过二审判决或裁定仍然维持原判
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的,其已经执行的假释考验期不应予以折抵刑期。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罪犯被撤销假释后,其已经执行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应当予以折抵数罪并罚时或者收监执行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刑期。
死缓的考验期是两年。死刑是一种刑罚,是最为严厉的刑罚,它会直接剥夺当事人的生命权。死刑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缓刑罚上,是有一定考验期的,当事人是需要遵守考验期的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