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继承遗产和赡养义务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因为子女本身就有法定义务赡养父母,赡养父母的目的不能是为了继承遗产,更不能以放弃继承为由拒绝赡养父母。如果是有赡养能力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子女,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所以不赡养父母是有可能分不到遗产的
遗嘱见证程序是: 1、与委托人、遗嘱人签订协议; 2、审查委托人提交的遗嘱内容及相关材料; 3、制作相应的调查笔录; 4、与立遗嘱人当面交流,并为其制作笔录; 5、制作见证书。
附义务的遗嘱继承或遗赠,如果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并可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拒绝执行遗嘱的方式如下:纠纷当事人可以到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职责。判决书下达后仍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
不动产以登记确定规定,房产证就是在行政机关登记后颁布,理论上房产证最终确定房屋归属,公证处作为一个事业单位论权威弱于行政机关。如果房屋买卖、赠与没有办理房产证,公证多少次都没改变房屋产权,也不受房屋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公证的效力是大于自书遗嘱
遗嘱公证是什么意思: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公证遗嘱是所有的遗嘱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种,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遗产管理人应当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等。
遗嘱变更受益人有效。但是法律上应当称为变更继承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一般情况是由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的,由继承人推选;继承人没有推选的,由全体继承人共同担任;继承人不担任的,由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如果对于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指定。
遗嘱见证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在场作证的人。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可以继承遗产。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继承关系中的继承顺序如下: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个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第一继承人不继承的,由第二继承人继承。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
房产遗嘱包括4个内容。分别是:1、标题。写明遗嘱、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等;2、正文。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写明订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3、尾部。遗嘱人、见证人、代书人的亲笔签名、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