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以公司资产承担有限责任。债务人应先将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再按债务账面价值转销债务,将债务账面价值扣除。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债务不能让公司承担。因为股东的债务是其个人债务,由其自己负责偿还,公司没有义务替其偿还。除非是公司经过股东会同意后为股东的债务提供了担保的,此时公司作为担保人需要提股东偿还债务。
股东连带责任的情形如下: 1、股东与公司人格混淆,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 2、恶意逃避债务; 3、补充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不足; 4、抽逃出资; 5、一人公司的债务; 6、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7、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补充出资的连带责任;
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对外参与民事活动,因此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另外,分公司和总公司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债务需要承担的责任:一般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与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一样,是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
公司股东的责任包括:按时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股东在注册公司出资时,选择认缴出资额,先缴纳部分出资,再按期缴纳剩余部分。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缴足注册资本。遵守公司章程;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基本情况制定章程,股东、法人必须遵守章程的规定。公司登记
连带责任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或者延期偿还,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有限公司的债务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应当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能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但次债务人并不一定就具有履行能力,所以,为了充分地、最大化地保障债权人的权利,在债权人进行代位权诉讼确认次债务人就债务数额向债权人负有清偿责任的同时,应确定债务人对该债款数额负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应承担出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利用用公司的地位来损害债权人应得的利益,如公司欠债时股东用非资金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转移业务。股东不按照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