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述的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一般应当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是处分自己的财产,写完遗嘱人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就是有效的。
立遗嘱的,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遗嘱人立遗嘱时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内容须不违反社会公
订立遗嘱应当注意下列事项: 1、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2、对遗产范围应予以交代。 3、应当明确遗产的归属。应当明确继承人的姓名。 4、应当在遗嘱中明确继承份额。立遗嘱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避免继承人之间因为遗产而纠纷甚至影响家庭和睦。如
订立自书遗嘱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自书遗嘱中所处理的财产必须是自己的合法财产; 2、自书遗嘱的时候最好有专业人士指导; 3、自书遗嘱的时间尤为关键;等等。
订立遗嘱应注意的问题如下: 1、全文必须由遗嘱人书写; 2、遗嘱人必须注明年、月、日。遗嘱书上写明日期,不仅有助于在发生纠纷时辨别真伪,还能辨别遗嘱人在写遗嘱时是否有能力; 3、遗嘱人应亲自签字。遗嘱人应当亲笔签名,以示遗嘱是谁立的,内容是
订立遗嘱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应当在遗嘱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2、应当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办法或者份额。 3、在遗嘱中处分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4、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立遗嘱应注意以下问题: 1、是否需要立遗嘱; 2、立遗嘱的目的是打破法定继承规律,根据自己的意愿重新安排; 3、立遗嘱要考虑老年人在世时的赡养问题; 4、再婚老人立遗嘱等应注意再婚妻子与子女关系的特殊性; 5、立遗嘱需要为没有生活能力或者生
1、代书人必须在场:并且其身份应当确定和适格,否则可能导致代书遗嘱无效。 2、必须有见证人:代书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 3、见证人必须在场并签字: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利害关系人见证无效:代书
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3、遗嘱人未提供遗嘱或者遗嘱草稿的,公证人员可以根据遗嘱人的意
录音遗嘱生效的要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遗嘱不是一定要进行公证的,对于符合规定形式的遗嘱,且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同时遗嘱人对遗产有处分能力的,则该遗嘱无需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
立遗嘱要注意的有: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