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维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
首先,仅按不同用途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无法满足不同土地情况出让地价的需要,难于操作,致使有些地方公布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形同虚设。 第二,具体出让地块地价内涵往往与协议出让最低价地价内涵不一致,二者不具有可比性,若以
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为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范围内拥有的所有住房(含已签订购房合同的住房)。两个或两个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拥有或购买住房的,均应计入各自家庭的住房套数,并根据各自拥有住房的份额,分别计算家庭住房面积。
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
我国《收养法实施细则》主要由以下五个部分内容组成: 1、总则的论述; 2、有关收养关系的成立的论述; 3、有关收养的效力的论述; 4、有关收养关系的解除的论述; 5、附则的论述。 这一部法律的设立旨在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
环保法实施细则包括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办法》、《实施查封、扣押办法》、《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和《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是以环保法为基础制定的法律。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
我国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
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主体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纳税人新征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使用购置的新建商品房及存量房的单位和个人。
土地使用权收储有以下两个原则,土地收储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计划、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征收补偿工作中,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土地收储是指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动用国家优先购买权力,对流入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通过土地整理
1、禁止破坏耕地。 2、禁止在基本农田上挖塘养鱼和发展林果业。 3、制止闲置、荒芜耕地的行为。闲置耕地是指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占用耕地后未能及时按照批准的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用途加以利用或土地利用率未达到规定要求致使耕地被占用后处于
企业不交土地使用税最严重会有按《税收征管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1最新个税征收标准为综合所得的收入数额按照百分之三到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的收入额按照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利息、红利及股息所得的金额,财产租赁所得金额,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金额,要按照比例税率进行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