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24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不是政府机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可以是医学会,也可以是具备相应的医疗损害鉴定资质的社会办司法鉴定机构,但无论是医学会还是司法鉴定机构,都不属于政府机构,属于社会性质的机构。
首先,为了鉴定结论能被公安机关和法院认可,需要选择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 关于鉴定机构资质查询,可以通过当地的司法局进行查询和询问公安机关、法院,一般上网查询就可以得知。 其次,也是对当事人最重要的一点,在有资质的鉴定机构中选择对自己有利的
伤残鉴定机构的选择主要应当选择有合法资质、信誉卓著、办事公正的司法鉴定机构。或者是选择对自己有利的鉴定机构以及在受诉法院所在地有办公场所的鉴定机构。其中选择受诉法院所在地的鉴定机构主要是通过考量后期需要鉴定人出庭举证以及需要重新鉴定等情形时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各级地方医学会及中华医学会。 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是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部门机构。鉴定机构应当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具体是指:第一,是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部门机构。第二,是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的部门机构。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根据
医疗事故鉴定可以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医学会或者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经医患双方同意,由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托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由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司法行政部门共同设立。专家库应当包含医学、法学、法医学等领域的专家。
亲子鉴定可以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具体的鉴定机构名称可以咨询当地司法局或本省司法厅,或者在上述部门官网查询本地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名录。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