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3
公司原则上不需要为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债务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凡是执行职务的行为均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法人具有独立的财产权。
合伙人对内责任:出资违约责任;擅自将自己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赔偿责任;不具有事务执行权的合伙人擅自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赔偿责任;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及不得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义务的赔偿责任;执行合伙事务中损害合伙企业利益的赔偿责任;其他。
按合伙人协议约定的债务分配比例承担。如果未约定债务分配比例,但约定了利益分配比例的,按利益分配比例分担。如果既没有约定债务分配比例,又没有约定利益分配比例的,则由各合伙人平均分担。
公司吊销后的债务承担主体一般是公司,即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且公司吊销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以公司财产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退伙承担债务是合理的。退伙人对没有了结的合伙企业的事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是对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保护,退伙行为本身必须是善意的,退伙人不能通过退伙行为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
合伙企业有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三种组织形式,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其组织形式,因为合伙企业以其不同的组织形式而具有不同的责任承担方式。 (1)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补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
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当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以其个人财产来清偿,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即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关于分担合伙债务的协议,仅是其合伙人内部协议,其
合伙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清偿,但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方由合伙人承担责任。 合伙企业财产优先用于清偿合伙债务,个人财产优先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合伙企业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
有限合伙人对于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不能以劳务出资,不能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但是应当领取营业执照。
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定财产,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企业法定代表人只是处理公司事务的代理人,对公司债务不负责任,但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股东的,而且这个法定代表人应当按照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出资义务。
由公司的个人财产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法定代表人作为自然人,不需要承担公司债务。但如果公司不履行债务,进入司法失信人员黑名单,法定代表人将仅限高消费。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但虚假出资或者逃避出资的除外。对虚假出资范围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