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31
刑事拘留不是刑事处罚,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的规定,刑事拘留的对象仅限于现行犯以及存在重大犯罪嫌疑的行为人。被刑事拘留的行为人,尚未接受法院的审判,不能直接被认定为犯罪分子。而且,公安机关针对上
专业分析详情:对于减刑交罚金这件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只是说在一些的司法实践中,如果不交罚金的话,会一定的影响判决。而且在判决执行的过程中,对减刑、假释等情况也是有影响的。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也有进行过说明:对于拒绝缴纳罚金的情况,必会在刑期以
监外执行担保人会承担以下责任: 1、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 3、为
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表现良好是有机会减刑的。减刑是指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由于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因而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的制度。所以,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
刑事拘留不属于刑事处罚,拘留一般指的是检察院或者公安部门在对其直接负责受理的案件侦查的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重大犯罪嫌疑分子或者现行犯采取的一种临时剥夺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强制方式;而刑事处罚则是在违反《刑法》的有关规定,所受到对应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之前,应该提前通知同级的人民检察院安排人员至现场进行临场监督执行,执行死刑在我国目前一般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两种方法执行;执行死刑的场地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执行过程中,指挥执行的审
死刑的执行如下: 1、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2、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3、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 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
死刑缓刑二年执行,简称死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8条第一款后半段的规定,死缓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由于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独立的刑种,因此,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于被判
玩忽职守罪能判免予刑事处分,具体要看案情实际情况,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免于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
经济犯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减刑。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当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时,在执行刑罚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酌定对其减刑。 此外,如果犯罪分子有
死缓可以适用减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三年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方法有以下三种: 1、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有以下三种: 1、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