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债务的情形有四种: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起诉终止探视权情形有: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侵犯或者犯罪,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况: 1、合同义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合同义务相互抵销; 4、一方当事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一方当事人免除对方的义务; 6、合同权利义务同归于一人。
以下情况下可以中止行使探望权: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
任何情况都不可以要求终止探望权。但如下情形可以中止探望权: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而导致不宜探望子女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
1、患有严重精神病或尚未治愈的烈性传染性疾病的; 2、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子女的; 3、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务人免除债务;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规定探视权是指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子女的见面交往权。离婚后的另一方不得探视孩子的情形有对方探视会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余情况下,不能让对方不探望孩子,因为探视权也是义务。
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对方行使探望权: 1、被探望人死亡的。 2、探望权人死亡的。 3、被探望人成年的。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可以终止探望权的情况:被探望人死亡,探望权人失去探望对象的;探望权人死亡,无法再行使探望权;被探望人成年,不需要探望权人履行探望义务或者明确拒绝探望权人探望的。
委托合同可以终止的情况: 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根据合同法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委托事务完成。 3、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合同。 4、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的,委托合
下列是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 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二、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出现以下情况时赠与人仍可享有撤销赠与合同的法定权利: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