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23
《宪法》规定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
滥用职权罪的定罪标准: (一)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有序的活动; (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挪用公款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如果还未判刑的,则挪用公款罪的数额会累计。如果数额较大的,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公款如果是3个月内还清,那么就不构成犯罪。如果挪用的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就算未超3个月仍然构成犯罪,构成挪用公款罪。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公款属于挪用公款罪。挪用公款的罪名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1、挪用公款属于个人,金额在5000元至1万元之间,从事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金额在2万元至3万元之间的,属于个人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属于个人,金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
挪用公司货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有罪。构成挪用资金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挪用公司货款有罪,涉嫌挪用资金罪。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公款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为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挪用公款潜逃不构成挪用公款罪,而是构成了贪污罪。首先这两个罪都是身份犯,犯罪主体均是国家工作人员。但国家工作人员在触犯挪用公款罪时,主观上有规范的意思,只是暂时挪用,日后归还;但贪污罪强调的是非法占有,及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归
按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其携带挪用款潜逃,客观上表现为挪用公款后逃避处罚,携款潜逃;主观上表现为想长期占有,不准备归还,所以对其携带的挪用款部分,应定贪污罪。对于未携带的部分,如果已经使用,客观上无力归还,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挪用公款数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