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1、合同履行地首先以双方约定的履行地为准即合同明确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依据实体履行义务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如到货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必须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结合合同履行义务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
合同履行地的确认方式: 1、对合同履行地有约定的依照约定确认; 2、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首先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当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以上方式依旧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照不同的标的确定不同的履行地。普遍的标的在义务履行方的所在地
1、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
合同履行地的规定是:合同履行地是合同中双方权利行使和义务履行的地点,可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或按交易习惯确定。
判断合同履行地如下:合同履行地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或以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同时双方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
合同履行地首先应当按照合同双方的约定来确定,当双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可以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通过以上方式依旧不能确定合同履行地的,按照不同的标的确定不同的履行地。普遍的标的在义务履行方的所在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
确定“合同履行地”如下: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地点确定,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的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达成补充协议,无法达成补充协议的则按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的约定方式是: 1、由当事人协商确定; 2、约定不明确或无约定的,可协议补充; 3、协商不成的,可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给付货币的,履行地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交付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其他标
合同履行地主要是指履行义务的地点,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的处理如下: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