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0
认罪态度不好的,不可以多判。对于认罪态度不好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仍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刑罚进行判处,不能因为其态度恶劣而对其加重处罚,认罪态度并不属于加重刑事责任的法定条件。
认罪态度不好一般不会加重刑罚。法律规定的加重刑罚的条件主要有累犯、犯罪情节恶劣、多次犯罪等,认罪态度并不属于法定加重刑事责任的条件之一。但是如果认罪态度不好阻碍了司法审判的进行,法官审理时可以自由裁量,根据具体情形进行从重处罚。
不会,根据我国的刑法,态度不好并不是加重刑罚的情节。加重刑罚的法定情节早已规定在刑法总则中,是累犯、教唆等。一般而言,“认罪”是指犯罪人出于悔改或者认错的心理而明示或默示承认自己已经做出某种带有犯罪性恶劣行径的行为。它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一
投案自首退赃认罪态度好的主犯可以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认罪态度不好的不可以要求重判。对于认罪态度不好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仍然要按照法律规定的刑罚进行判处,不能因为其态度恶劣而对其加重处罚,认罪态度并不属于加重刑事责任的法定条件。
主犯自首退赃认罪态度好一般不能减刑。这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而非判刑后悔罪。只要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管,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或立功的,是可以适当减刑的。因此,减刑发生在判刑后,判刑
不认罪能判缓刑。被判缓刑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法庭上拒不认罪并不逃避法律判决,拒不认罪也有一定的法律后果。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地区和场所,联系特定人员。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主犯投案自首退赃认罪态度好,属于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而不是判刑之后悔罪行为,一般不可以减刑。只要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因
构成贩毒罪,有自首等量刑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是对于最终的量刑,应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来确定。
看具体的犯罪情节。国家法律对自首规定的是相对从宽处罚原则即“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在一般情况下要对犯罪后自首的予以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如果犯罪分子行为后果极其严重,虽然具有自首情节,但若将自首情节放到整个犯罪情节中考察,不足以成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