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离婚起诉状的基本内容有:原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等各种身份信息;起诉方的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起诉方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离婚协议书应该有双方身份信息;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子女的抚养问题;共同财产的分割;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等主要内容。
离婚后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都被包含在子女的抚养费中;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
离婚协议书需要具备以下内容: 一、当事人以及婚姻的基本状况。这包括当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结婚时间、离婚愿意等内容。 二、双方都同意离婚的表示。 三、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情况。 四、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支付期限,支付方法。 五、共同财产以及共同债务的
婚前协议可以约定的内容:夫妻双方的财产范围、财产归属或分割方式。婚前协议是指即将结婚的男女双方为婚后签订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采
构成可撤销婚姻的事由: 1、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离婚协议书有以下主要内容: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对子女抚养问题的协议;对夫妻共同债务的约定;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等其他涉及夫妻双方且应当载明的事项。
宣告婚姻无效案件,由结婚登记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离婚协议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协议书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3、子女抚养权归属; 4、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5、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离婚协议书,是指自愿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离婚的前提下签订的,主要内容是二者已经就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并且就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抚养、债务处理等问题协商一致。
离婚协议中以下内容是无效的: 1、离婚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再婚; 2、再婚后不得再生育子女; 3、限定再婚后所生育子女的继承权; 4、夫妻共有房产约定归子女所有; 5、约定的子女抚育费至子女18周岁以后; 6、约定财产归属的财产属于无权处分的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