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2
行政处罚不服行政诉讼期限的计算方法为知道或者是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期限为六个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对行政处罚期限的算法:如果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当场作出;如果不能当场作出的,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作出;但是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予以处罚。
目前《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行政处罚追诉时效期限为二年,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则不再予以追究。至于其他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则以该特别规定所确定的期限为准。关于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
行政处罚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是
计算行政处罚期限的办法:如果行政机关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可以当场作出;如果不能当场作出的,应在立案之日起的九十日内作出;但是最长一般不得超过二年。因为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一般不再予以处罚。
1.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对其应尽的法定职责做出履行而产生诉讼的,应当在当事人履行职责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算起,6个月内提出诉讼。 2.如果经过复议且不服的,应当在收到法院给出的复议决定书起始之日算起,15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
行政诉讼时效是当事人能够向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的有效期限,超过了这一期限,则当事人丧失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诉讼时效届满,导致权利人的胜诉权消失,人民法院不再予以强制保护。但是,权利人基于民事法律关系所享有的民事权利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
行政处罚款有追缴时限。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为2年,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年内未被行政机关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