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如果是逾期未申报可以在下月进行补交,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超过债权申报期限,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1、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2、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3、未到期的债权; 4、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 5、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过了债权人应当及时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可以通过破产清算分配的方式偿还债权。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 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期限。
以通知书形式送达破产案件受理通知的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为收到通知后一个月,以公告形式送达的债权人,申报期限为公告之日起三个月。破产债权申报期限,是指法律规定的债权人行使破产参加权,向法院或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要求参加破产清偿的诉讼期限。
债权申报的期限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破产债权申报法定期限为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的期限是由法院确定的,但是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债权申报期限应当在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
能。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
超过申报期限的破产债权进行补充申报。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民法院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